細胞染色體檢查
技術平台
■ 正立明視野光學顯微鏡。
■ 倒立式位像差顯微鏡。
■ 倒立相位差顯微鏡。
■ 解剖顯微鏡。
檢體採集
■ 檢體類別:羊水,血液,絨毛,組織。
■ 採集容器:
✔ 羊水:針筒或離心管。
✔ 血液:heparin採血管。
✔ 絨毛、組織:裝有培養液或生理食鹽水之無菌培養瓶。
■ 保存及運送方式:皆為冷藏 2 ~ 8 ℃。
■ 送檢時需檢附之文件:
✔ 送檢資訊:需載明檢測項目之送檢同意書。
✔ 符合補助者需另附證明文件。
✔ 一般及偏遠地區補助: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✔ 低收補助:低收證明影本及身分證影本。
報告判讀
■ 染色體經胰蛋白酵素作用後並染色,產生特定的染色體條帶,依ISCN2020圖譜及定義,分析特定之染色體變異。
臨床建議
(1) 如報告判讀結果為染色體變異,應尋求專業的遺傳諮詢建議並做出適當的醫療決策。
檢測侷限性
(1) 結構類:光學顯微鏡分析下,染色體微小片段的結構變化(<10Mb)因眼睛無法分辨,將無法判讀。
(2) 數目類:低比例(Low rate)小於10%之鑲嵌型染色體結果,可能無法發現。